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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博士后|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度师资博士后招收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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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derfv
时间:
2017-7-19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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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博士后|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度师资博士后招收选聘公告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是西部地区首个经国家人社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所设学科涵盖十个法学二级学科,具有强大的导师阵容和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2015年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综合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
为吸引高层次优秀人才,促进学术交流和学科发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选聘师资博士后,全职在校从事博士后工作。
一、招收选聘条件
符合国家和重庆市规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资格,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学兼优、作风正派,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本人与导师合著,且无其他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
⑵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本人与导师合著,且无其他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学术论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本人曾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省部级一般项目,或参研完成1项及以上省部级重点项目排名前5,或参研完成1项及以上国家级项目排名前7;
⑶博士毕业于学科评估排名前10位的知名高校或国外著名大学(毕业当年其毕业学校位列“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500位);
⑷博士毕业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名高校(国外就读时间不少于1年),或经“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部级以上单位推荐的该国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二、工作待遇
师资博士后聘期为2-3年,聘期内享受如下待遇:
1.年薪税前10万元(含租房补贴),按月发放;
2.进站后学校给予一次性科研资助人民币2万元,同时可申请国家和重庆市的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
3.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按照在编在岗教师的标准享受科研成果奖励和其他科研支持;
5.完成工作职责之外的课堂教学工作量,按校内超工作量标准计酬;
6.进站后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本人户口迁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可以随迁;
7.聘期内,可参加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8.聘期内,可按照国家、重庆市和学校的职称评定文件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9.出站考核达到优秀标准的,按照学校人才引进的规定开展考核招聘后留校,并给予当年引进人才待遇。
三、工作职责
师资博士后的聘期内应全职在校工作,并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1.按照完成工作协议约定和博士后合作导师的安排完成科研工作任务;
2.在教学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助教工作任务。
四、报名方式
本招收公告长期有效,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博士毕业生积极申请,可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工作时间内接受现场报名。
联系人:王路 江燕
联系电话:023-67258269
传 真:023-67258269
Email:xzbshldz@126.com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宝圣大道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
邮 编:401120
现场报名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勤业楼5007室
来自:西南政法大学
编辑:马姝|审核: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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