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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人才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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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0 10:53: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招  贤  榜

地处中国长江上游地区中央直辖市重庆的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全国首批重点大学,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7年,学校着力推进“双一流”建设,诚挚邀请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一、全职引进人才

(一)基本条件
1.良好的师德操守和职业道德,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身心健康。
2. 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与良好的教学与科研水平。

(二)层次及待遇
1
引进层次
(1)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学部委员;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声望高的海内外知名教授和学者。
(2)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千人计划)人选;国家认定的一级教授以及国内外知名大学和权威研究机构的资深教授;国家重点一级学科负责人。
(3)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教育部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4)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定的省级高层次特殊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5)




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需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国内外本学科排名前十位大学或海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在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或科研院所工作,近三年主持完成或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具有丰硕的学术研究成果。
(6)




所在单位最近一次全国学科评估排名前30%以内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或科研院所副教授(法学学科)或所在单位最近一次全国学科评估排名前50%以内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或科研院所副教授(法学以外学科),年龄不超过40周岁;国内外著名高校博士或博士后出站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且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均为全日制性质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副教授、国内博士或博士后近三年发表的论文被CSSCI/SSCI/SCI/E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不少于3篇(国内应届博士与导师合著、排名第二,且无其他作者的,视为独立发表);或近三年在西南政法大学校定本学科C类及以上期刊独立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近三年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
(7)




硕士的选用限于会计学/审计学、外语(限于英语语言文学、翻译学和德语语言文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需要的相关专业以及体育相关专业,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本学科排名位次全国前10%的学科所在高校相关专业硕士学历学位;或获得国外著名高校相关专业的硕士学历学位(两年以上学制),并经教育部认证;本科毕业于全日制重点大学。年龄一般为30周岁及以下。
2
引进待遇
(1)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一次性购房补贴和安家费100-300万元,科研启动费80-300万元, 年薪30-120万元。具体待遇一人一议。
(2)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才
一次性购房补贴和安家费50-60万元,科研经费20-30万元。已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者按程序认定其资格;未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者,如所调入学科有博士学位授权点,且符合我校博士生导师任职条件者,按程序予以认定。
(3)海外博士、高水平学科副高级职称人员
一次性购房补贴和安家费15-20万元,科研经费5-10万元。
(4)国内著名高校博士学位获得者、博士后出站人员
一次性购房补贴和安家费10-15万元。学校发展急需的优秀博士和博士后人员,待遇可适当增加。
(5)其他待遇
引进人才具有博士学位者,每人每月发放博士津贴:国内博士学位获得者800元/月,国外博士学位获得者1000元/月。
(6)特别待遇
引进学校发展与学科建设急需的科研团队,团队负责人或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可按相应层次引进人才待遇的上限执行,团队其他成员的个人待遇可整体协商确定。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人才引进条件可同时引进,按相应层次人才引进待遇的上限执行。


二、柔性引进人才

学校常年引进项目学者、讲座教授和讲席教授,待遇从优。

(一)项目学者
结合重大或重点教学、科研与协同创新项目等工作聘请短期来校工作的专家、学者或实务界专家,人数不限。

(二)讲座教授
境外知名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者,国内高水平大学或权威研究机构的教授以及相应职位者,可聘任为讲座教授,人数不限。

(三)讲席教授
符合全职引进人才中第一、二、三层次条件的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人选以及境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可聘任为讲席教授,人数不限。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67258297
邮箱:xzjszp2015@126.com


此外,我校拥有国家级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所设学科涵盖十一个法学二级学科,现有博士后合作导师60人,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现诚邀海内外青年博士毕业生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待遇从优。优秀人才出站后按照学校人才引进办法的规定择优推荐留校,并给予当年学校引进人才待遇。

联系人:王老师,江老师
联系电话:023-67258269
邮箱:xzbshldz@126.com


点击“阅读原文”了解具体人才引进等详细信息。

素材来源:校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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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xzxcbwx@126.com
责编:郭浏婷   审核:张治中  吴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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