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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大、西南大学、东北大学2018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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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9 15:28: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华中农业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2018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主要选拔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人数为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235人,全部为理科.
  二、招生专业
  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园艺、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林学、茶学、设施农业与工程,每专业招生计划约20人.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具有创新潜质.高中阶段,具有科技论文、文学创作或其它特长的考生.
  2.具有学科特长.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等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对农科有浓厚兴趣、立志学农爱农服务农业的学生(按此条件报名的学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2日-4月5日
  (2)报名途径:报名期间,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相关报名材料(报名系统于2018年4月5日24:00关闭).
  2.寄送材料:
  (1)《华中农业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考生所在中学应对申请表中学生报名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并填写中学关于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学业能力、素质评价意见,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个人兴趣、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绩、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1000字左右;
  (3)高中阶段各类主要获奖证书、作品等复印件.
  以上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中学公章,于2018年4月7日前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或送达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通过其它途径邮寄而造成无法接收或接收不及时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为考生提供实名推荐材料(推荐信或其他能够证明考生特长的材料)另行寄送到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3.初审
  (1)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根据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对考生提交的科技论文、文学创作等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并于2018年4月15日左右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公示.
  (2)考务费: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8年5月10日17:00-5月20日17:00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支付笔试和面试考务费270元(收费依据为鄂价费[2009]331号),并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一旦缴费成功视为认可本简章的各项规定,无论是否完成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各环节,恕不退款.
  五、考核
  1.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2.考核内容:笔试为学科特长基础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内容包括信息收集与处理、批判思维、逻辑思维、空间思维以及创新思维等,总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总分100分.
  3.考核时间:2018年6月10日
  4.考核地点:华中农业大学
  5.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学校按照笔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名,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18年6月20日前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公示.
  六、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学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对专业服从调剂(专业不服从调剂有可能作退档处理),高考成绩总分在生源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且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要求生源省份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分.
  3.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录取优惠分值均为20分(含),不进行折算.
  4.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办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5.上海市、浙江省自主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生物.
  6.江苏考生自主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七、监督机制
  1.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招生工作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生的违规行为从严查处.监督电话:027-87282056.
  2.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考生提供的证书、论文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完成,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3.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http://zs.hzau.edu.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学生综合服务大楼407)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707
  传真:027-87395964
  九、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确认、缴费等自主招生各环节开放时间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设置为准,请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环节不能取得后续环节的资格.
  2.自主招生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学校非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3.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学校主体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为做好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共500名.根据学校实际,共有30个专业(类)分4个类别纳入自主招生,详见下表.
  表1 西南大学2018年本科自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一览表


  注:
  1.招生省份说明:①全国除浙江、上海外的其他省份;②浙江;③上海.
  2.招生科类说明:涉及浙江、上海招生专业(类)的科类为综合改革.
  3.最终专业(类)名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4.各专业类别最终录取数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凡具备以下要求的学生可申请报考相应类别(详见表2)的专业: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 符合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
  (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之一的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此项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公示的赛事名称、名单、证书样式及印章为准.
  2. 获得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此项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公示的名单为准.
  3. 获得“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奖项.此项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公示的名单为准.
  4. 获得除上述1-3项所列赛事外的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大赛及机器人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此项中的赛事证书以省级及以上的专业学会和政府机关印章为准.
  5. 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文学作品,正式出版著作.刊物及出版社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公布为准.
  6. 获得发明专利证书(仅限法律状态中无转让记录的发明专利可报考),此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布为准.
  7. 具有其他突出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证明材料.
  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相关申报材料均须为高中阶段取得,所有竞赛类奖项均要求在复赛或决赛中获得.除机器人竞赛和科技创新大赛外,其他材料均要求考生为独立完成人(作者)或第一完成人(作者).
  表2 西南大学2018年本科自主招生报考条件与专业类别对应表

  三、考生报名
  (一)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4月7日18:00.
  (二)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地址:“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
  (三) 报考类别: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只能在可报考的专业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申请报考,在所选类别中至少填写五个专业志愿并确认好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时以此专业志愿及顺序为准),浙江省、上海市考生只能选择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下不足五个专业的须填报所有专业).
  (四) 体检要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身体状况和体检结论综合考虑,如录取时出现体检结论和所填报专业属于高校可不予录取的情况,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五) 材料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
  2.思想素质考核表,请考生和学校如实填写,凡情况不属实者一票否决(见附件,填写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请上传封面和内容页,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文学作品请上传刊物封面页、含作者姓名的目录页、所有正文页、含ISSN刊号页和文稿word版,出版著作请上传封面页、目录页、含ISBN书号页和文稿word版);
  4.报名申请表(系统中导出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字并加盖公章).
  提交材料相关要求:
  1. 考生本人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交复印件,考生须在每页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并由所在中学加盖学校公章;
  2. 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上述报名材料均要求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3. 请仔细阅读本简章及报名系统中的相关提示信息,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未按要求填写或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4. 因考生未按时上传材料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上传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导致影响资格审核结论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选拔与合格认定
  (一) 初审
  1.学校组织专家组,对体现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支撑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结合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全面审核,择优确定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于2018年4月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在考核环节中,学校专家组对获得考试资格考生所提交的论文、专利和作品等材料,将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2.经公示无异议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5日8:00-5月15日18:00在报名系统中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学校对交费成功的考生不做退费处理.
  (二) 考试安排
  1.准考证打印
  5月20-31日 考生请登录西南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管理平台(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在线打印准考证.
  2.现场报到
  时间:6月10日8:30-18:00
  地点: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
  须带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刊物、著作、证书等,只出示准考证打印页面所列的材料);
  (4)阳光高考平台上的报名申请表及学科特长相关材料原件一份(面试时展示给考官,现场报到无需出示,以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为主,校级奖励等一般性材料无需提供).
  考生现场报到时交验上述(1)-(3)项材料原件,审核通过者在准考证上盖章生效准予参加考试,材料不全或不实者取消考试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验原件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现场报到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场,家长可代为报到,但须持所有材料原件.若有弄虚作假者,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3.考试
  笔试时间:6月11日19:00-2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6月11-12日;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和考生随机分组.考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和现场报到时的通知.
  (三) 考试内容及分值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总分300分,笔试150分,面试150分.
  1.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学科基础、数理逻辑、阅读写作、英语应用及问题解决等能力,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分专业类别进行.
  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突出特长等素质,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类别,由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四) 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6月20日左右访问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信息查询>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
  (五) 合格认定及优惠政策
  学校分自主招生专业类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合格考生,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各专业类别计划数的1.5倍.合格考生分为A、B两类(其中A 类占合格考生的40%,B类占合格考生的60%)享受各专业类别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详见下表.

  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2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取得学校自主招生合格资格.
  五、录取办法
  (一) 录取条件
  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学校予以录取.
  1. 合格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相应优惠类别的成绩要求.
  2. 合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必须填报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合格资格公示专业一致的专业(专业志愿顺序也须一致),且体检结论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该专业的相关要求.
  3. 浙江省、上海市合格考生报考我校,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4. 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二) 专业安排
  A类合格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学校确保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合格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学校确保录取到所报考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学校将分考生合格类别(先A类后B类),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投档成绩、自主招生考试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六、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发现有冒名顶替、资格造假或考试替考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其生源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机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运行与监督
  (一)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校自主选拔招生考试专家委员会指导实施,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监督.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 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对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原则、考试资格名单、考试安排、考试成绩、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咨询与申诉渠道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布或公示.
  (三) 学校严格遴选师德师风端正、业务素质优秀的专家参加考试.考试过程全程摄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笔试监考教师在学校纪委办监察处的监督下抽签随机确定,专家组每个面试单元进行抽签轮换.
  (四) 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五)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du.cn/)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资格名单、考试通知、成绩查询、合格名单及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367777
  监督邮箱:zsksjd@swu.edu.cn
  传真:023-68250942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东北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精神,选拔和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2018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2018年招生总规模(7500人)的5%.
  二、报名条件
  完成2018年高考报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思想品德,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相关科目成绩优秀,对上述某一专业类有浓厚兴趣,具有相关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考生均可报名.
  自然科学类限理工类考生报考,人文与社科类、外语类限文史类考生报考.考生可选择自然科学类、人文与社科类、外语类其中一类报名,不得兼报.
  对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在上海、浙江公布的2018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报名不分文理.江苏理工类考生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考生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1合格.
  三、报名程序
  考生须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上传报名材料、查询初审结论、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5日,确认志愿截止时间为4月10日.上传材料包括《东北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个人陈述、其他能够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及体现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均需提供公示网址以便我校进行真实性查验)、推荐信等.对于有条件的省份,考生还需上传由中学盖章的本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我校将作为重要依据进行参考.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按要求录制完成的视频请发送至ddzsb@qq.com邮箱.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在对真实性负责的基础上可实名向我校提供推荐材料.推荐程序为:学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人信息后,报名系统向推荐人发送电子邮件,推荐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四、选拔程序及优惠政策
  1.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材料审核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于4月30日前在报名系统和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
  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2.办理考试手续
  初审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或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3.考核
  初审合格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考核分类别进行,考核方式为面试和笔试.考核重点为报考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基础和创新潜质,包括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力,想象力,逻辑思维、审辩式思维以及表达、组织、应变与团队协作能力等.考核时间为6月10日—17日期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及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等级:
  A等(一本线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下同)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B等(降30分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模拟投档线分数下30分以内,且达到一本线以上.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说明: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按教育部规定方法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或实施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划定执行.
  我校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级,总分前50%左右为A等.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级和可录取专业(类)范围在东北大学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五、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有效填报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获优惠政策要求方可录取.录取专业(类)由我校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特长潜质、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在公示的其可录取的专业(类)范围内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公示的其可录取专业(类)范围内的其他专业(类);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各专业(类)招生计划将视生源情况确定.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需参加相应学院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政策及其可录取的专业(类)范围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六、监督约束机制和申诉渠道
  1.东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相关学院专业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严格工作人员选聘.将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作为遴选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岗前培训.
  3.报名材料和评审专家“双随机”确定,每份材料多人评审.面试专家和考生、考场“三随机”确定,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严防暗箱操作.
  4.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及时公开公示.
  5.考生、推荐单位或个人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我校将针对考生提供报名材料中的发明、专利、论文等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开展学科特长深度考核,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如被认定为不具备所提交相关材料相对应的知识和能力或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规违法行为,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6.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进行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七、联系方式
  单位: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819)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传真:024-23891272
  招生网址:http://www.neuzs.com
  电子邮箱:ddzsb@mail.neu.edu.cn
  八、其他
  1.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我校自主招生所有测试信息仅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及阳光高考平台上发布.我校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自主招生培训,也未授权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自主招生培训;在报名、考试和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或其他费用;任何机构、个人以东北大学或东北大学师生、评委等名义擅自举办的自主招生相关培训均为侵权行为,我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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