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行政法学
| 博士
| 宪法与行政法
| 高级职称优先
| 有突出的科研潜力;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能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原则上应届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具有副高级职务或相当水平的博士不超过40岁;具有正高级职务或相当水平的博士,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按照陕西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一人一议,一事一议。
| 学院联系人:
刘老师
+86-29-85310052
程老师
+86-29-85310050
chengxu@snnu.edu.cn
法学系联系人:
穆老师
musuixin2005@163.com
高老师
gaoxueqiang@snnu.edu.cn
向老师
dongxiang@s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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