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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稿| 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名家大讲堂”第八、九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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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 05:34: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名家大讲堂”第八讲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法律问题及其解决路径



“名家大讲堂”第八讲活动现场
2018年11月24日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名家大讲堂”第八讲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11会议室举办。
讲座主讲人是西南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俊教授,主题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法律问题及解决路径”。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所长赵红梅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圣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薛克鹏教授、经济法所李蕊教授担任评议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于飞教授担任特邀嘉宾。讲座吸引了校内外众多听众前来聆听,包括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各研究所的教师和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社会法学、环境法学等专业的研究生,以及校外的一些教师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会议室内座无虚席,全场始终爆满。
18点30分,讲座正式开始。

赵红梅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赵红梅教授首先介绍了主讲人刘俊教授在土地法领域做出的卓越贡献,并介绍了到场的评议人及嘉宾。随后于飞教授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对刘俊教授和各高校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阐明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名家大讲堂的设立初衷,如数家珍般地介绍了前七期名家大讲堂的主讲人和主题,并希望像刘俊教授这样的学术大家能够经常来法大开办学术讲座和进行其他学术交流。

刘俊教授主讲
随后,刘俊教授开始了他的主题报告。刘俊教授主题报告的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是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性质及影响,二是入市过程面临的法律问题,三是针对入市过程面临的法律问题的解决路径。
刘俊教授首先介绍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我国既有的土地法律制度、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土地征收制度的影响。他继而分析指出:由于我国土地制度的历史原因,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集体土地所有权平等面临挑战;并且入市过程中面临着旧有法律规定不合时宜,集中入市和就地入市的模式如何选择以及入市后集体土地使用权权利的性质怎样界定和行使等一系列问题。他最后针对入市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根据自己的实地调研情况并结合我国的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解决路径,并列举若干例子说明其背后原理。
刘俊教授的主题报告结束后,赵红梅教授对该报告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其很好地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理论洞见深刻,体现出刘俊教授从事土地法学研究三十余年才有的厚重感,实践调研和观察分析非常深入,充分反映了重庆作为我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走在全国前列的突出特色。

高圣平教授、薛克鹏教授、李蕊教授评议
接着,高圣平教授、薛克鹏教授、李蕊教授发表了评议意见。几位教授在评议中均提及曾研读过刘俊教授的土地法著作并获益匪浅。高圣平教授就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中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制的分工,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兼具公法和私法特性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薛克鹏教授对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使用权的价格如何确定和应当充分反映广大农民的真实意愿进行了分析。李蕊教授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过程中如何平衡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权利如何配置才能实现公平和正义阐述了一些思考意见。

同学们积极提问
随后,两位研究生分别对刘俊教授提出了有一定价值的2-3个问题,刘俊教授一一作出了回应和解答。
赵红梅教授也在评议和提问环节对一些观点进行了回应,阐述了富有启发性的见解,并期盼刘俊教授能再次来法大开设学术讲座和进行其他学术交流。
颁发纪念证书

合影留念
最后,于飞教授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向刘俊教授颁发名家大讲堂主讲人纪念证书,主讲人、评议人、主持人合影留念。
21点30分,讲座在广大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名家大讲堂”第九讲
“从高通案谈电子产品之公平交易”




“名家大讲堂”第九讲活动现场
2018年11月26日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名家大讲堂”第九讲,邀请到台湾辅仁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兼发言人陈荣隆作为主讲人,为法大本硕生主讲“从高通案谈电子产品之公平交易”。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担任主持人,并邀请了北京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肖江平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孟雁北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刘继峰教授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所焦海涛副教授为与谈嘉宾,共同对与谈话题进行探讨。

时建中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时建中副校长简要介绍了高通公司的商业模式,以及全球各国对高通公司的反垄断调查情况,引出今日值得探讨的重要议题,并将话筒交给了陈荣隆教授。

陈荣隆教授主讲
陈荣隆教授在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从中美贸易战的宏观视角出发,抽丝剥茧、融会贯通,将高通案背后所涉及的经济、法律、政策、乃至外交因素,容纳到轻松活泼的演讲当中,既有精到通透的观点,又让全场笑声连连、掌声不断。
陈荣隆教授为讲解高通案,做了大量铺垫,为法大师生提供了广阔新奇的视角。首先陈荣隆教授将高通案放置于中美贸易的大背景下,工业4.0时代的到来,中国制造的发展,一带一路亚投行的延伸,以及移动通讯5.0主导权的争夺,将高通案推向了大国相争的风口浪尖。这是一场法律战,同时也是一场贸易战,单一视角的分析会让我们失去对全局战略的把握。为此,陈荣隆教授引用中国先人智慧,以万物为师来凝练国际社会的纷繁复杂,他认为看待美国Trump,既不是灰犀牛也不是黑天鹅,而应视作鲶鱼,既要防微杜渐,更应化威胁为动力。陈教授着重为我们介绍了台湾对高通公司从处罚到和解的重大转折,不同阶段均基于何种考量因素,在此提到一个重要理念: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并非全然对立,而是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经过全盘考量,化阻力为助力,借外力发展自己,并且实现产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有效平衡。
陈教授最后总结,公平交易法,或者称之为反垄断法、竞争法、经济法,是保护产业竞争之法,更是保护一国经济主权之法,一个国家的经济法学家应当成为国际贸易战争中的重要智库和坚强后盾!

肖江平教授、孟雁北教授与谈

刘继峰教授、焦海涛副教授与谈
与谈环节,各位与谈嘉宾均对陈荣隆教授通透的法律理解和宏大的观察视角报以崇敬与赞扬。时建中教授率先用简短的八分钟,从中国大陆法的视角对高通案进行了清晰透彻的剖析,为接下来的与谈做铺垫。
北大肖江平教授站在高通公司代理律师的视角,启发同学们应当如何为其辩护,高通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否存在严重不公平的问题。人大孟雁北教授则提到反垄断法的国际化程度非常高,各国的逻辑结构均大体相同,却也因为立法选择的差异而各有不同,各国对于以合同法还是反垄断法处理此类事件,选择了不同的规制路径;而亚洲反垄断法,亦具有一些区别于欧盟美国的亚洲特点和亚洲特征,值得探究。法大刘继峰教授注意到台湾公平交易法修改了十次,而大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了一次,反垄断法未改,需要进一步跟上市场变化的需求。同时,台湾高通案巧妙的把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融到一起,是非常值得参考借鉴的思路。法大焦海涛副教授则补充了高通公司在处理器芯片方面的市场力量背景,引导同学更细致的分析高通公司市场支配地位应如何认定。
同学们积极提问
提问交流环节,法大两位本科生,针对商业模式的理解进行提问,时建中教授解释,复杂遥远的商业概念可以通过不断解构,来实现与法律关系的对应。

颁发纪念证书

与会嘉宾合影留念

风趣幽默的谈吐,清晰透彻的思路,加之宏大广阔的视角,陈荣隆教授不仅向法大师生传递了关于高通案的法学见解,更为法大师生提供了学法用法的新思路与高目标!
本次讲座在满场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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